原告被法院驳回会产生什么后果?
我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结果被法院驳回了。我不太清楚这之后会怎么样,是就不能再起诉了吗?我的权益还能通过什么方式保障呢?有点迷茫,想了解下原告被法院驳回后具体会有哪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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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原告被法院驳回,可能存在两种情况,分别是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不同情况产生的后果有所不同。 首先是驳回起诉,它主要是法院认为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而做出的程序性处理。简单来说,就是法院觉得这个案子从程序上就不应该到法院来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等等。如果是这种情况,被驳回起诉后,原告只要在符合起诉条件时,是可以再次向法院起诉的。 其次是驳回诉讼请求,这是法院对原告实体请求权的一种否定评价。也就是说,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在实体上没有法律依据或者证据支持。比如原告主张被告还钱,但没有提供有效的借条等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若原告不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就可能面临被驳回诉讼请求的结果。一旦被驳回诉讼请求,在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的情况下,原告通常不能再次以相同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起诉,只能通过上诉、申请再审等途径来寻求救济。 所以,原告被法院驳回后,要先弄清楚是驳回起诉还是驳回诉讼请求,再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后续的处理方式。如果对驳回的裁定或判决不服,一定要注意在规定的上诉期内提起上诉,以免错过维护自己权益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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