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工伤受法律保护吗?
我是个临时工,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现在老板不想负责,说我是临时工没有保障。我想知道临时工工伤到底受不受法律保护啊,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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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工伤是受法律保护的。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临时工”这个概念,其实在法律上并没有“临时工”的正式说法,一般大家说的临时工,指的是那些短期、临时性工作的劳动者,在法律层面,他们和其他劳动者一样,只要形成了劳动关系,就享有平等的权益。 当临时工遭遇工伤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都应当认定为工伤。这意味着,不管你是临时工还是正式工,只要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临时工所在的单位依法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的工伤赔偿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些费用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 要是单位没有为临时工缴纳工伤保险,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说,单位没交工伤保险,就得自己承担临时工的工伤赔偿责任。 临时工在发生工伤后,要及时进行工伤认定。一般由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若用人单位不申请,临时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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