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十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有哪些依据?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怀疑自己是十级工伤,但不太清楚十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依据是什么。想了解下在做鉴定时,是按照什么来判断是不是十级工伤的,这些依据具体是怎样规定的,好让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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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级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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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有着明确的依据,这些依据是判断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的重要准则,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依据的核心是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 - 2014)。该标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是工伤伤残鉴定的权威规范。它对十级工伤的各种情形进行了细致列举。例如,在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可被鉴定为十级工伤。这里所说的“骨折愈合后”,是指骨折经过治疗,达到了临床愈合的状态;“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则是指受伤部位的功能基本恢复,或者仅有轻微的影响,不影响日常生活和一般工作。 其次,《工伤保险条例》也是重要依据。该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在进行十级工伤伤残鉴定时,就需要依据该条例所确定的原则和框架,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再者,鉴定过程也有相应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这意味着,在申请十级工伤伤残鉴定时,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准备好相关材料,由专业的鉴定委员会依据上述标准进行鉴定。 最后,对于鉴定结果,如果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这也从程序上保障了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总之,十级工伤伤残鉴定是一个严谨的过程,有明确的标准和依据,以确保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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