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窃罪材料已经交到检察院了还能想办法吗?


当偷窃罪的材料交到检察院后,还是有一些办法可以尝试的。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些相关法律概念。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当案件到了检察院阶段,嫌疑人及其家属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争取较好的结果。一是可以积极退赃退赔。主动将盗窃所得的财物返还给被害人,并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弥补被害人的损失。这在法律上被视为犯罪嫌疑人有悔罪表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二是可以争取被害人的谅解。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可以与被害人进行沟通,诚恳地向被害人道歉,表达悔意。如果能够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被害人出具谅解书,这在量刑时也会作为一个从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 三是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介入。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全面了解案件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律师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犯罪嫌疑人要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总之,即使案件材料已经交到检察院,仍然有很多工作可以做,通过合法的途径和积极的行动,是有可能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到更好的结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