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故意损坏财物罪移交到检察院后,进行赔偿是否会从轻量刑?

我朋友因故意损坏财物被移交到检察院了,后来积极赔偿了对方损失。现在就想知道,这种赔偿行为能不能让他在量刑的时候轻一些呢?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view-more
  • #损坏财物
  • #刑事量刑
  • #法律责任
  • #犯罪赔偿
  • #从轻处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故意损坏财物罪移交到检察院后,进行赔偿有可能会从轻量刑,但并非绝对。 首先,从法律概念来讲,故意损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赔偿行为是对受害者所遭受损失的弥补,体现了犯罪嫌疑人对自身行为的一种补救态度。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作为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例如,《刑法》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虽然赔偿不是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但在司法实践中,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通常会被视为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的表现,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这一情节。 然而,最终是否从轻量刑,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比如犯罪的手段是否恶劣、造成的社会影响大小等。如果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即使进行了赔偿,也可能不会从轻量刑。例如,故意损坏财物的行为造成了重大的公共安全隐患或者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这种情况下,赔偿可能无法改变较重的量刑结果。 总之,赔偿行为对量刑有一定的积极影响,但具体的量刑结果还是要由法院根据案件的整体情况来确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