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小心摔倒在门口导致脚后跟骨折,是否可视为工伤?

我在门口不小心摔倒导致脚后跟骨折了,现在心里很没底。不清楚这种情况能不能算工伤,毕竟骨折对生活和工作都有影响。想知道具体依据啥来判断是不是工伤,以及相关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展开 view-more
  • #工伤认定
  • #工伤标准
  • #骨折工伤
  • #工伤申请
  • #工伤保险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不小心摔倒在门口导致脚后跟骨折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工伤的认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需同时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因工作原因受伤这几个关键要素。 具体来说,认定工伤的情形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而单纯不小心在门口摔倒导致骨折,通常不属于上述因工作原因导致受伤的范畴。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比如是在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场地存在安全隐患(如地面湿滑是因为工作需要用水清洁后未及时处理等)导致摔倒骨折,且能证明与工作存在关联,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认定需要经过特定的程序。企业可在事故发生后1个月内,员工可在1年内提出工伤鉴定申请至人社局进行认定。申请时需要附上专门的工伤认定申请表格以及医疗诊断资料等。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