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案件未审判又盗窃该怎么处理?
之前我因为盗窃被抓了,案子还在审理当中,结果我没忍住又去盗窃了。现在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这种情况法律会怎么处理我,是会加重处罚吗?具体会怎么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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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盗窃案件还未审判时又实施盗窃行为,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涉及到数罪并罚的问题。数罪并罚,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犯了多个罪,法院会把这些罪的处罚合并起来进行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其中,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对于你未审判的盗窃案件和新实施的盗窃案件,司法机关会分别对这两个盗窃行为进行定罪量刑。比如,第一个盗窃行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第二个盗窃行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那么,在数罪并罚时,法院会在总和刑期五年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三年以上,酌情决定最终执行的刑期。 同时,在量刑时,你在未审判期间又实施盗窃,这种行为反映出你没有良好的认罪悔罪态度,法院可能会将此作为一个从重处罚的情节加以考虑。也就是说,最终的量刑可能会比单纯的数罪并罚结果更重一些。这是因为法律不仅要对犯罪行为本身进行处罚,也要对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险性进行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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