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因盗窃罪被判刑后,发现以前的盗窃该怎么处理?

我之前因为盗窃罪被判刑了,现在又发现我以前还有盗窃行为。我很担心,不知道这种情况法律上会怎么处理,是会重新判刑,还是和之前的刑罚一起算,会不会加重处罚呢?我想了解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盗窃罪
  • #漏罪处理
  • #刑罚计算
  • #先并后减
  • #刑法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一个人因盗窃罪被判刑后,又发现其以前还有盗窃行为时,在法律上一般会按照“漏罪”来处理。 所谓“漏罪”,简单来说,就是在法院对犯罪分子作出判决的时候,还有一些犯罪行为没有被发现,等判决生效并执行了一段时间之后才被查出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这就是“先并后减”的原则。 具体到盗窃罪,假如之前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在执行一年后发现还有一起之前未处理的盗窃行为,经过审理,对这起新发现的盗窃行为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那么,就需要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三年和两年)按照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来决定执行的刑罚。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所以在这个例子中,总和刑期是五年,数刑中最高刑期是三年,那么最终决定执行的刑期会在三年以上五年以下。同时,已经执行的一年刑期,要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也就是说,如果最终决定执行四年有期徒刑,那么减去已经执行的一年,还需要再执行三年。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