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的三种摊销方法是什么?


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低值易耗品是指单项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并且使用期限不满一年,能多次使用而基本保持其实物形态的劳动资料。对低值易耗品进行摊销是为了合理地将其成本分摊到使用期间。下面为您介绍低值易耗品的三种摊销方法。 首先是一次摊销法。这种方法非常简单直接,就是在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一次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也就是说,当企业领用某件低值易耗品时,直接把它的购买成本一次性算到当期的成本或者费用里。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的规定,对于价值较低或极易损坏的低值易耗品,可以采用一次摊销法进行摊销。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核算简便,缺点是各期成本费用负担不太均衡,适用于单位价值较低、使用期限较短、一次领用数量不多的低值易耗品。 其次是分次摊销法。分次摊销法是根据低值易耗品的预计使用次数,将其价值分次摊入成本费用。比如,一件低值易耗品预计能使用 10 次,它的成本是 100 元,那么每次使用就摊销 10 元。该方法符合受益原则,能使各期成本费用负担比较合理,但核算工作量较大。分次摊销法适用于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或一次领用数量较多的低值易耗品。虽然会计准则中没有专门对分次摊销法进行详细规范,但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和会计核算要求合理运用这种方法。 最后是五五摊销法。五五摊销法是在低值易耗品领用时摊销其价值的一半,在报废时再摊销其价值的另一半。例如,一件价值 200 元的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先摊销 100 元,剩下的 100 元在该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再进行摊销。这种方法能在一定程度上均衡各期成本费用,同时也便于对低值易耗品进行实物管理。《小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中,允许企业采用五五摊销法对低值易耗品进行核算。不过,如果低值易耗品的价值较高、使用期限较长,采用五五摊销法可能会导致各期成本费用的波动较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