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起征点是多少?
我是做广告业务的,听说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我不太清楚这个费用的起征点是怎样规定的,想知道达到多少营业额才需要缴纳,起征点的规定会不会经常变化呢?了解这些对我安排业务和财务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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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国务院为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拓展文化事业资金投入渠道而对广告、娱乐行业开征的一种规费。 根据相关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对于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这里的销售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广告服务、娱乐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另外,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等因素,在应缴费额50%的幅度内减征。这些规定都出自《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等文件。企业在实际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时,应密切关注最新的税收政策,以准确计算和缴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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