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成立的时间条件和限制条件是什么?
我跟人起了冲突,对方先动手打我,我还手的时候就怕不小心过了界,也变成违法犯罪了。我就想知道,正当防卫成立的时间条件是啥时候,还有成立的限制条件又有哪些呢,不想稀里糊涂就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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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当这种行为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时,可不必承担刑事责任。下面为你详细介绍正当防卫成立的时间条件和限制条件。 正当防卫成立的时间条件,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这意味着侵害行为已经开始,并且尚未结束。比如,当一个人正在对你进行殴打,或者正在实施抢夺你的财物等行为,此时就处于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状态。如果侵害行为还未开始,例如对方只是口头威胁说要打你,但还没有实际动手,这时就不能实施所谓的“正当防卫”,因为这属于事前防卫。同样,如果侵害行为已经结束,比如对方打完你后已经停止攻击并准备离开,你再去攻击对方,这就属于事后防卫。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都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只有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才能进行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的限制条件主要涉及防卫限度。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这里的“必要限度”,通常是指防卫行为的强度和造成的损害后果,应当与不法侵害的强度和可能造成的损害后果基本相适应。比如,别人只是轻轻地推了你一下,你却拿起刀将对方砍成重伤,这就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但对于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特殊正当防卫。 在判断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时,需要综合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以及防卫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时机和后果等因素。不能简单地以结果来判断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而要结合具体的情况进行全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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