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取保候审的时间是哪些?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都有权申请取保候审。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主要的阶段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首先是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拘留后,如果认为其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便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在这个阶段,犯罪嫌疑人刚被拘留,案件情况还在初步侦查中,如果符合条件,申请取保候审相对较为容易。 其次是审查起诉阶段。当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后,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检察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结合法律规定来决定是否同意取保候审。这一阶段,检察院已经对案件有了一定的审查和了解,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 最后是审判阶段。在法院审理案件期间,被告人同样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法院会根据案件的事实、证据以及被告人的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准许取保候审。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取保候审需要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人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等。保证金的数额则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而且,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如果违反规定,可能会被取消取保候审,重新羁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