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每个月都有工资收入,听说综合所得需要预扣预缴税款,但我不太清楚具体的时间。我想知道是在每个月发工资的时候就扣,还是有其他的时间规定?希望能得到准确的解答,避免因为不清楚时间而产生税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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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所得预扣预缴是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进行扣缴申报。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对于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来预扣预缴税款。也就是说,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的时间就是在每个月发放工资后的次月十五日内进行申报和缴纳。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然后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也是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进行预扣预缴申报。 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所以,无论是哪种综合所得,扣缴义务人都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预扣预缴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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