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从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到二审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可以羁押多长时间?

我有个朋友因涉嫌犯罪被逮捕了,现在案子还在处理中。我特别担心他,想了解一下从他被逮捕开始,一直到二审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在这整个过程中按照法律规定最多能羁押多长时间呢?心里有个底才踏实。
展开 view-more
  • #羁押期限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到二审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这个过程中的羁押时间并不是固定的,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下面我们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分阶段来详细分析一下。 首先是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不过,如果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要是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这四类情形,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另外,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面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百五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 接着是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期限。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如果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的期限为一个月。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这些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和第一百七十五条中有明确体现。 然后是一审阶段的羁押期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和第二百二十条的规定。 最后是二审阶段的羁押期限。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有规定。 综上所述,从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到二审法院作出生效判决,整个过程的羁押时间会受到案件复杂程度、是否补充侦查、是否上诉抗诉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实践中,要准确确定具体的羁押时间,需要结合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判断。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