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阶段的时间是多久?
我涉及了一个案子,现在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我心里特别着急,想知道这个阶段大概要持续多长时间,是固定的还是会有变化呢?想弄清楚时间情况,好让自己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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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程序里,审查起诉阶段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这是一般情况下审查起诉阶段的时间规定。 不过,还有特殊情况。如果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也就是说,如果遇到补充侦查的情况,审查起诉的时间会相应延长。 此外,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还可能存在改变管辖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综上所述,审查起诉阶段的时间并不是固定不变的,一般情况下是一个月左右,但重大复杂案件会延长,若出现补充侦查等情况,时间会更久。所以,涉及具体案件时,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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