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5000至30000是否犯法?
我被拖欠了工资,金额在5000到30000之间,我想知道老板这样做是不是犯法了。要是犯法的话,我就准备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不知道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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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拖欠工资5000至30000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基本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此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当拖欠工资达到一定情形时,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虽然目前没有统一的“数额较大”标准,但很多地方将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或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较大”。所以拖欠工资5000至30000有可能满足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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