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故拖欠工资3万多块钱该怎么办?


如果公司无故拖欠工资3万多块钱,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首先,尝试和用人单位协商。这是比较平和的方式,直接和公司沟通,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要求公司尽快发放拖欠的工资。比如,可以找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上级领导反映情况。 若协商无法解决,接下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一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他们有权力对公司进行调查,督促公司改正拖欠工资的行为。 二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就是由专业的仲裁人员对双方的争议进行裁决。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可向单位索赔,如果公司还不赔偿,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另外,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要求公司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方面,《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也指出,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相关概念: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是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部门,能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对劳动纠纷进行公正裁决。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