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复审的时间是多久?
我申请的商标被驳回了,现在想申请复审,但不知道这个复审有没有时间限制,具体是多久。要是错过了时间就没法复审了,所以很想弄清楚这个商标驳回复审的时间规定,希望有人能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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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驳回复审时间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对于想要继续争取商标权利的申请人来说至关重要。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这里面涉及到两个重要的时间节点。第一个是申请人申请复审的时间,也就是从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之日起,必须在十五天内提出复审申请。这十五天是非常严格的时间限制,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没有申请复审,那么商标就不能再通过驳回复审程序来争取注册了。所以申请人一旦收到驳回通知,就要尽快决定是否复审,并及时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 第二个时间节点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的时间。一般情况下,商标评审委员会会在收到申请后的九个月内完成审查并做出决定。不过,如果遇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案件复杂、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等,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这个时间可以再延长三个月。也就是说,最长可能会在十二个月内出结果。 申请人在整个商标驳回复审的过程中,一定要密切关注时间问题,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来进行操作,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自己的权益,争取商标能够成功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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