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要赔偿哪些费用?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费用的确定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首先,我们要明确赔偿费用主要分为以下几大类。 第一类是人身损害赔偿费用。如果事故导致对方身体受伤,就会涉及到这部分赔偿。其中包括医疗费,这是指为了治疗因事故造成的伤害而产生的费用,像去医院看病的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手术费等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误工费也是重要的一项,它是指受害人因为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通常需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护理费,当受害人需要他人护理时,就会产生这笔费用,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一般以正式票据为凭。住院伙食补助费,是对受害人住院期间饮食费用的适当补偿,一般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类是造成残疾的赔偿费用。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除了上述的人身损害赔偿费用外,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它是对受害人因残疾导致的未来收入减少和生活不便等的补偿,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是指因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第三类是造成死亡的赔偿费用。要是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上述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四类是财产损失赔偿费用。交通事故往往还会造成车辆等财产损失。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比如车辆的维修费用、车上物品的损失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间接损失如车辆因维修无法正常使用期间的合理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