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导致77岁老人软组织损伤,保险公司赔偿不多,肇事者需要赔偿吗


在交通事故导致77岁老人软组织损伤,而保险公司赔偿不多的情况下,肇事者有可能需要赔偿。 首先,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过,如果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并非由受害人故意造成,且保险公司赔付的金额没有达到老人因这次事故所遭受的全部损失,那么肇事者就有赔偿的责任。 一般来说,赔偿项目可能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各类与伤害有关的损失。比如医疗费,是按照医院对老人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相关票据支付;误工费方面,如果老人有固定收入,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当地类似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护理费则要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员数量、护理期限来确定。 也就是说,即使有保险公司在,肇事者也不能完全免除赔偿责任。当保险赔偿不足时,肇事者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数额及方式要依据事故实际情况、老人实际损失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建议双方先进行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老人及其家属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来明确赔偿责任和金额,在整个过程中双方都要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后续维权或应对可能的纠纷。 相关概念: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误工费:指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受到伤害而就医治疗或修养期间,因无法进行正常劳动和获得报酬而产生的实际损失。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