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是怎样的?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现在涉及到损害赔偿的问题。听说可以进行调解,但我不太清楚具体的流程和相关规定。比如调解由谁主持,有哪些步骤,调解达成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等,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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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是指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由相关部门主持,当事人就事故造成的损害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的活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调解的主持主体。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共同申请,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也就是说,当事故双方都愿意通过调解来解决赔偿问题时,可以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由交警部门来主持调解工作。 其次,调解的步骤。一般来说,第一步是当事人共同向交警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申请中要明确表达双方自愿调解的意愿以及相关的事故情况等信息。第二步,交警部门在受理申请后,会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确定调解的时间和地点,并通知双方当事人。第三步,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赔偿的项目、金额等问题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交警部门会根据法律法规和事故责任认定,对双方的要求进行分析和指导。第四步,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会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签字确认后,调解就成功完成。 然后,调解达成的协议的法律效力。经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合同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适合调解。比如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等情况,交警部门就不会进行调解。同时,调解也不是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唯一途径,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解决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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