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情况需要从不同角度来分析,并且涉及到不同的法律规定。 首先,从交通事故赔偿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赔偿项目通常包括以下几类。人身损害赔偿方面,如果受伤了,医疗费是最基本的,这就是为了治疗伤痛在医院花费的各种费用,比如挂号费、检查费、药费等。误工费是因为受伤没办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护理费是在受伤期间需要别人照顾产生的费用。交通费是因为就医等产生的交通费用。如果造成残疾,还有残疾赔偿金,这是对因残疾导致的未来生活和工作受到影响的一种补偿。如果不幸导致死亡,还会有死亡赔偿金等。财产损害赔偿方面,如果车辆等财物在事故中受损,那么可以要求赔偿车辆维修费用或者车辆因事故贬值的费用等。 其次,如果符合工伤认定条件,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赔偿项目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如果造成伤残,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如果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所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可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保险赔偿两方面的权益,但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