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承诺书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


个人承诺书在法律上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它是一个人向他人作出的,愿意承担某种义务或履行某种责任的意思表示。通俗来讲,就是你自己主动答应别人要做某件事或者不做某件事。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个人承诺书通常就是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比如是成年人且精神正常,能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愿,在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等情况下,自愿写下承诺书,并且承诺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那么这个承诺书就是有效的。 一旦承诺书有效,作出承诺的人就需要按照承诺的内容去履行义务。如果不履行,就可能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里虽然承诺书不是典型的合同,但在法律性质上类似,所以也可以参照适用相关规定。 举个例子,如果张三向李四承诺会在一个月内归还借款,并写了承诺书。如果到期张三没有归还,李四就可以依据这个承诺书要求张三还钱,如果张三拒绝,李四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比如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法院可能会判决张三归还借款,并承担可能产生的利息等损失。 不过,如果承诺书存在无效的情形,比如是在被威胁的情况下写的,或者承诺的内容是违法的,比如承诺去实施犯罪行为,那么这个承诺书就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所以,个人在作出承诺时一定要谨慎,要充分考虑自己的能力和承诺内容的合法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