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上班不到一年被公司辞退,公司该如何补偿?


当您在公司上班不到一年却遭遇公司辞退时,公司应给予的补偿情况需要分多种情形来看。 首先,若公司是违法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违法解除,简单来讲,就是公司没有正当合法的理由就把您辞退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如果您上班不到一年但超过六个月,公司应支付您两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若不到六个月,则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这里的月工资是指您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其次,若是公司因法定情形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比如您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过错行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如果是因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等情形,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您本人或者额外支付您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据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工作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最后,若公司与您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六条,公司也需要按照第四十七条的标准向您支付经济补偿。 总之,公司辞退您的补偿情况要根据具体的辞退原因来确定,您可以对照上述法律规定和情形,判断自己应得的补偿。若与公司在补偿问题上存在争议,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