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交强险有哪些免赔情形?


在交通事故中,交强险是一种重要的保险保障,但它也存在一些免赔情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白交强险是什么。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它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其目的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能得到及时的赔偿。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在这些情况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来说,当驾驶人没有取得驾驶资格,比如还未通过驾照考试就开车上路,或者是驾照已经被吊销、暂扣期间驾驶车辆,这时候交强险虽然会垫付抢救费用,但对于财产损失是不赔的,并且之后保险公司会向驾驶人追讨垫付的费用。醉酒驾驶也是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保险公司同样只垫付抢救费用,财产损失免赔。 如果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在被盗抢期间发生肇事的情况,交强险先垫付抢救费用,财产损失不赔,最终费用会向盗抢者等致害人追偿。而要是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这属于恶意行为,保险公司只负责垫付抢救费用,对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也会向被保险人追讨垫付费用。 此外,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规定,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总之,在遇到交通事故时,了解交强险的免赔情形是很重要的。它能让我们清楚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获得保险赔偿,哪些情况是无法获得赔偿的,从而更好地处理交通事故中的各项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