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撞伤腿该怎么赔偿?

我在路上被车撞了,腿受伤了。现在不知道对方该怎么赔偿我,想了解赔偿的项目有哪些,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确定的,是由保险公司赔还是车主赔呢?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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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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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撞伤腿的赔偿问题,涉及多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认定是关键的一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这意味着责任认定是由交警部门根据现场情况等作出的,它是后续赔偿的重要依据。如果您在事故中无责或者对方负全责,那么对方要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接下来是赔偿项目。一般来说,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医疗费是指因治疗腿部受伤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治疗费、手术费等。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是指因受伤不能工作而减少的收入。该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在治疗和康复期间需要他人护理所产生的费用。根据该解释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依据该解释第九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如果腿部受伤造成了残疾,还会涉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关于赔偿主体,如果对方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那么首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在处理赔偿问题时,您可以先与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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