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抵押买房后又拆迁了该怎么办?
我之前用房子抵押买了房,现在房子面临拆迁,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我在法律上有哪些权利和义务,要怎么操作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拆迁补偿又该怎么分配,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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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抵押买房后又遇到拆迁的情况,首先要知道,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条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这意味着抵押权人(通常是贷款银行)有权优先获取拆迁款来获得补偿。 具体来说,有几种常见的处理方式。第一种是偿还贷款本息,注销抵押登记,再去办理有关拆迁登记事项。就是你把欠银行的钱都还上,解除房子的抵押状态,这样就能正常办理拆迁相关手续了。 第二种是以银行认可的它处房产置换抵押房产。简单讲,就是找一处银行能接受的其他房子,来替换原来抵押的房子。 第三种是以拆迁补偿费清偿贷款本息。也就是用拆迁得到的补偿款,先把欠银行的贷款还上。 此外,如果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的,抵押人应当及时将这一情况告知抵押权人,依法清理债务,或者为抵押权人重新设定房地产抵押 。要是抵押人未按规定作出上述行为,抵押权人有权向拆迁主管部门申请保留追偿债务权利,要求就欠款金额在补偿款中优先受偿。总之,遇到这种情况不要慌,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处理,就能妥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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