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哪些注意事项?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的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在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时,有以下这些需要注意的方面。 首先是认定书的内容准确性。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拿到认定书后,要仔细核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基本情况、车辆信息等基本事实是否准确无误。如果发现有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地方,要及时与交警部门沟通。这一点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事故认定书应当客观、公正、完整地反映交通事故的真实情况。 其次是对责任划分的关注。责任划分是事故认定书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后续的赔偿问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如果当事人认为责任划分不合理,对事故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这是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的复核程序规定。 再者是认定书的生效和保存。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即生效,它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证据,无论是协商赔偿、申请保险理赔还是进行民事诉讼,都需要用到。所以当事人一定要妥善保存好事故认定书原件,避免丢失或损坏。 另外,要注意事故认定书中的调解提示。如果双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通过调解可以更快地解决赔偿纠纷,但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如果事故涉及保险理赔,要及时将交通事故认定书提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根据认定书的责任划分和相关保险条款进行理赔审核。当事人要积极配合保险公司的理赔工作,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便顺利获得保险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