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多久?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目前事故还在处理中。我想知道交通事故处理到底有没有时间限制,大概是多久。我很担心一直拖着不解决,影响后续的赔偿等问题,所以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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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故处理期限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不同的处理环节有着不同的期限规定。 首先是扣留车辆的期限。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而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这就意味着,一般情况下,扣留车辆的时间最长可能达到六十五天左右。 其次是出具事故认定书的期限。对于一般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再者是复核申请的期限。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另外,关于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调解期限为自调解开始之日起三十日。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了解这些交通事故处理期限的规定,有助于当事人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推动事故的顺利解决。在实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密切关注各个期限节点,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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