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给物业公司打工未签订合同也未发工资该怎么办?
我在一家物业公司打工,一直没和公司签合同,现在还拖欠我工资不发。我也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是直接找公司要,还是有别的办法呢?想了解下遇到这种情况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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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员工给物业公司打工,既未签订合同又未收到工资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法律上有相应的规定来保障劳动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意味着,从你入职满一个月起,如果物业公司还没和你签合同,之后每个月都要额外多付你一倍工资。 其次,关于拖欠工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所以,物业公司不发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 具体的维权途径如下:第一步,可以先尝试与物业公司友好协商,要求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拖欠的工资。在协商过程中,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条(即使没有正规工资条,一些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工资情况的也可以)、工作成果文件等。如果协商不成,第二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对物业公司进行调查,如果发现其确实存在违法行为,会责令其改正。第三步,如果投诉后问题仍然没有解决,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据材料,仲裁委员会会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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