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及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罪是一种常见且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的犯罪,了解其犯罪构成及量刑标准对于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至关重要。 首先,我们来看看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犯罪构成包括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四个要素。从主体上看,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也就是说,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成为该罪的主体,无论是交通运输人员还是非交通运输人员,只要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都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在客体方面,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这里的交通运输,主要是指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因为这些领域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造成损害。 主观方面,交通肇事罪表现为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也就是说,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结果。例如,驾驶员明明知道超速行驶可能会引发事故,但他觉得自己技术好,不会出事,结果还是发生了碰撞,这就是典型的过于自信的过失。 客观方面,交通肇事罪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这里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包括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一系列与交通运输相关的法律法规。比如,酒后驾车、超速行驶、闯红灯等行为都属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而且,这些违章行为必须要造成了重大事故,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构成交通肇事罪: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此外,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等情形之一的,也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接下来,我们再说说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谓“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主要包括: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而“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总之,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和量刑标准是明确且严格的。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安全驾驶,避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伤害和损失。如果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要及时停车、救助伤者、报警,积极承担责任,而不是选择逃逸,否则将会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