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致人死亡民事赔偿金额是多少?


交通致人死亡的民事赔偿金额并不是一个固定的数值,它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各项赔偿项目及法律依据。 首先是死亡赔偿金。它是对死者家属因亲人离世导致未来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一般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其次是丧葬费。它用于处理死者丧葬事宜的费用,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这在上述解释的第十四条中有明确规定。 还有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死者生前有需要抚养的人,比如未成年子女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近亲属,就需要支付这笔费用。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具体依据同样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另外,可能还会涉及到精神损害抚慰金。这是对死者家属精神上遭受痛苦的一种补偿,金额的确定会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相关依据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此外,还可能有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合理费用,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这些都要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进行赔偿。总之,交通致人死亡的民事赔偿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具体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