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后逃逸,交强险怎么赔偿?


在探讨交通肇事后逃逸交强险如何赔偿的问题前,我们先明确一下交强险的基本概念。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它的设立目的在于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能获得及时、基本的赔偿。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只要不是受害人故意造成事故,即便肇事司机逃逸,交强险也会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 同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了保险公司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的情况,这些情形包括:(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但这里并未将交通肇事逃逸列入保险公司免责范围。也就是说,交通肇事逃逸不属于交强险的免责事由。 交强险的赔偿分为有责赔偿和无责赔偿两种情况。有责赔偿的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元。无责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在交通肇事逃逸后,赔偿流程通常如下:首先,受害人或其家属应及时向交警部门报案,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受害人可以向肇事车辆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保险公司在收到申请及相关材料后,会进行审核。如果符合赔偿条件,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如果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受害人的全部损失,受害人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向肇事司机等责任方追偿剩余部分。 总之,交通肇事后逃逸,交强险仍会在责任限额内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不过,肇事逃逸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肇事司机不仅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还需要承担超出交强险赔偿范围的损失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