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中政府违约了该怎么办?


如果拆迁协议中政府违约了,您不用着急,有多种办法来应对。 首先,要明白什么是违约。简单来说,就是政府没有按照和您签订的拆迁协议来履行相关义务,比如没按时给您拆迁补偿款,或者没按承诺的时间和标准给您提供安置房等情况。 接下来是应对方法。第一步建议您保留好各种证据,像拆迁协议本身、政府发布的和拆迁有关的通知文件,还有您和政府部门关于拆迁事情的沟通记录等,这些证据在后续维权中非常关键。 然后尝试和负责拆迁的政府部门友好、理性地沟通协商。在沟通时,清晰准确地说出您的诉求,比如要求政府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同时也了解一下政府违约的原因是什么。 要是协商没有结果,您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一种是申请行政复议,就是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让他们对政府的违约行为进行审查和纠正;另一种是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院来判定政府违约,并要求政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比如继续履行合同,也就是按照协议继续做好该做的事;采取补救措施,把没做好的地方弥补好;或者赔偿您因为政府违约遭受的损失等。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也规定了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多种诉讼情形,其中就包括对行政机关相关行为不服的情况。 相关概念: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