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没有伤残赔偿怎么算,有法律依据吗?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所幸没有造成伤残,但还是有一些经济损失,比如车辆维修、误工等费用。我想知道这种没有伤残的交通赔偿该怎么计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来保障我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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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中即使没有造成伤残,也会涉及到一系列赔偿问题。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赔偿的计算方式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是医疗费的赔偿。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简单来说,就是你因为这次交通事故去医院看病、买药、住院等花的钱,都可以要求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这里的医疗费就在赔偿范围内。 其次是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你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你没有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比如你因为事故受伤休息了一个月,这一个月不能工作少赚的钱就是误工费。法律依据同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再者是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另外还有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一般以正式票据为凭。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这些赔偿项目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都有明确规定。 总之,即使交通事故没有造成伤残,受害人依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获得合理的赔偿。在处理赔偿问题时,要注意收集好相关的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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