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检察院是否就意味着定罪了?
我有个事情想咨询下,我朋友涉及一个案子,现在案件被移交到检察院了,我们都很担心。想问下是不是移交到检察院就等于已经定罪了啊?这之后的流程大概是怎样的呢?
展开


移交检察院并不意味着定罪。在理解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白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公安机关将案件移交检察院,这其实是一个法律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叫做审查起诉。简单来说,就是公安机关在经过侦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便会把案件材料和证据移交给检察院,让检察院来决定是否要向法院提起公诉。 而“定罪”指的是法院通过审判,根据法律和证据,判定被告人是否有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就明确了,只有法院才有权力给一个人定罪。 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移交的案件后,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他们会仔细查看证据是否充足、犯罪事实是否清楚、法律适用是否正确等。如果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向法院提起公诉。但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可能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或者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即使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是否定罪还是要由法院来决定。在法庭上,被告人有权利进行辩护,法官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辩论情况,依据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所以,移交检察院只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阶段,并不等同于定罪。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