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纠纷精神损害赔偿该如何认定?
我之前跟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 同去旅游,结果旅途中体验特别差,导游强制购物,行程安排混乱,让我心情糟透了。我想找旅行社要精神损害赔偿,但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认定这种赔偿的,想了解下相关情况。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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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旅游合同纠纷中,精神损害赔偿的认定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什么是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就是指当人的精神权益受到侵害后,侵害人给予受害人一定的经济补偿来抚慰其精神痛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在旅游合同纠纷里,如果旅行社的违约行为导致游客精神权益受损,就可能涉及精神损害赔偿。
认定旅游合同纠纷精神损害赔偿,关键在于违约行为与精神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比如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安排劣质服务等违约行为,导致游客心理上产生痛苦、愤怒等不良情绪,就有可能满足因果关系条件。
另外,精神损害要达到“严重”程度。这里的“严重”并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一般来说,如果这种精神痛苦已经影响到游客的日常生活、工作,或者导致游客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心理疾病等情况,就可以认为达到了严重程度。
在实际操作中,游客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心理咨询记录、行程变更的相关文件等,以此来证明自己的精神损害是由旅行社的违约行为造成的,且达到了严重程度。只有这样,在法律上才更有可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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