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诉讼材料是什么意思?

我最近打算去法院打官司,但是不太清楚诉讼材料具体指的是什么。我知道打官司肯定得准备些东西交给法院,可就是不明白这些东西具体都有啥,是只有一些文件资料,还是也包括实物呢?想了解下诉讼材料的具体定义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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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材料指的是在进行法律诉讼时,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的一系列相关材料,这些材料对于法院了解案件情况、做出公正裁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从类型上来说,诉讼材料主要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程序性材料,这类材料主要是用于启动和推进诉讼程序的。比如起诉状,它是原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书面文件,需要详细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再如答辩状,这是被告针对原告的起诉状进行回应和辩解的文书。还有授权委托书,如果当事人不能亲自参加诉讼,委托他人代理的话,就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来明确代理人的权限。 另一类是证据材料,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关键。证据材料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书证,像合同、借条、发票等书面文件;物证,如物品、痕迹等;视听资料,例如录音、录像等;证人证言,即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所提供的陈述;鉴定意见,是由专业机构或人员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给出的结论;勘验笔录,是法院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等进行勘验后所做的记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而起诉时就需要向法院提交符合这些条件的相关诉讼材料。同时,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这些都明确了诉讼材料中证据部分的范围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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