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打人会怎么处理?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在取保候审期间打人,这是一种违反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如果打人的行为情节较轻,可能尚未构成新的犯罪,司法机关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要求犯罪嫌疑人重新提供担保,比如重新交纳保证金或者提出新的保证人,还可能会责令其具结悔过,就是写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犯。要是情节严重,打人行为构成了新的犯罪,比如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的伤害,那么就会与之前的犯罪一并处理,司法机关会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然后在后续的审判中,将新的犯罪和之前的犯罪一起进行量刑,犯罪嫌疑人可能会面临更重的刑事处罚。总之,在取保候审期间务必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做出违法犯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