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诉讼时效问题的处理规定是怎样的?


在探讨债权债务诉讼时效问题的处理规定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如果债权人在一定时间内没有去法院起诉债务人还钱,过了这个时间再去起诉,债务人如果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债权人可能就无法通过法院强制债务人还钱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比如说,甲借给乙一笔钱,约定了还款日期。如果到了还款日期乙没还钱,从这个还款日期开始,甲就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了,那么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这个期间是三年。在这三年里,甲可以随时去法院起诉乙还钱。 不过,诉讼时效也存在一些特殊的规定。诉讼时效会出现中止和中断的情况。《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而《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例如,甲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乙催要过借款,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从甲催要借款这个时间点开始,诉讼时效重新计算三年。 当债权人面临债权债务诉讼时效问题时,要密切关注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否存在中止或中断的情形。如果发现诉讼时效即将届满,可以通过书面催款函、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以达到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同时,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证据,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了解债权债务诉讼时效问题的处理规定,对于债权人及时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债权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