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金可以不计提吗?


营业税金是否可以不计提,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营业税金计提的概念。营业税金计提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按照税法规定,预先计算出应缴纳的营业税金,并记录在账面上,虽然这笔钱还没实际缴纳,但已经在账上体现为企业的一项负债。这是会计核算中权责发生制的要求,权责发生制就是说,只要是本期应该承担的费用和获得的收入,不管钱有没有实际收付,都要在本期记账。 在过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一般情况下,企业需要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计提营业税金。比如,企业在一个月内提供了应税劳务并取得了相应收入,即便款项还未收到,也需要计算并计提这个月应缴纳的营业税金。 不过,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现在涉及的类似概念主要是增值税、消费税等流转税。对于增值税,它的核算方式和营业税有所不同,一般纳税人在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时,通过“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核算,小规模纳税人通过“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核算,通常不存在像原来营业税那样典型的“计提”概念。但对于消费税等其他税费,企业还是需要按照规定进行计提。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后,就需要按照规定计算并计提消费税。 综上所述,在不同的税收环境和具体税种情况下,是否计提税金有不同的规定和处理方式。企业应该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遵循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正确处理税金的核算问题。如果对具体的税务处理不确定,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