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违约金骗局的套路是什么?


网红违约金骗局是一种利用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通过设置不合理的违约金来骗取网红钱财的诈骗手段。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其常见套路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是合同陷阱套路。诈骗公司会与网红签订一份看似普通的合作合同,但其中暗藏大量不合理的违约金条款。这些条款往往模糊不清,或者故意设置一些难以达到的条件。一旦网红出现任何细微的违约行为,哪怕是无心之失,诈骗公司就会以此为由,要求网红支付高额的违约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如果网红遇到的合同中这类违约金条款属于格式条款且未得到合理提示,是可以主张其不成为合同内容的。 其次是虚假承诺套路。诈骗公司会向网红做出各种美好的承诺,比如保证大量的流量扶持、高额的收入等。在网红信以为真并签订合同后,公司却不履行承诺。当网红提出异议时,公司反而指责网红违反了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以此要求网红支付违约金。《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里诈骗公司不履行承诺已经构成违约,网红不但不应支付违约金,还可以要求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再者是恶意诱导套路。公司会诱导网红做出一些容易被认定为违约的行为。例如,鼓励网红在其他平台发布作品,之后却以违反独家合作条款为由,要求网红支付违约金。《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如果网红是在被恶意诱导的情况下做出的行为,可以请求撤销相关违约认定。 最后是威胁恐吓套路。当网红拒绝支付不合理的违约金时,诈骗公司会采取各种威胁手段,如骚扰网红及其家人、在网络上抹黑网红等。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网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网红遇到此类威胁恐吓,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总之,网红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保持警惕,仔细阅读合同条款,遇到不合理的条款要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如果不幸遭遇违约金骗局,要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