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小孩上大学的学费该如何承担?
我和配偶离婚了,孩子现在考上大学了,大学学费挺高的。我不知道在法律上这笔学费该怎么处理,是我一个人承担,还是和前配偶一起承担,承担比例是怎样的,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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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对于夫妻离婚后小孩上大学学费的承担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从法定抚养义务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里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但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到子女年满18周岁截止。 然而,对于上大学的成年子女来说,虽然他们已超过18周岁,但往往还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仍需要一定的经济支持来完成学业。此时,如果父母有能力负担,从情理和道德层面,父母继续为子女提供大学学费是比较常见的做法。如果父母双方能够就大学学费的承担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即可。 要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子女起诉要求父母支付大学学费,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例如父母的经济状况,如果父母一方确实经济困难,没有能力承担,法院可能不会强制要求其支付。同时,也会考虑子女的实际需求和具体情况,比如子女是否有通过勤工俭学等方式自行解决部分费用的能力等。 总之,夫妻离婚后小孩上大学的学费承担问题,没有绝对固定的模式,需要结合法律规定、父母的经济能力以及子女的实际情况等来妥善处理。建议双方尽量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以保障子女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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