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加班可以终止合同吗


在我国法律规定下,强制加班是可以终止合同的。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强制加班。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需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违反这些规定强制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就是强制加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特别地,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强制加班,符合上述法律规定情形的,劳动者是有权终止合同的。并且,在符合法定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相关概念: 强制加班:指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的工时制度,未经协商或采取不当手段,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行为。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