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能强制要求员工加班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公司业务量突然增大,领导总是要求我们加班,也不提前商量。我感觉很疲惫,想知道单位这样强制要求加班是不是合法的,想了解单位在这方面有哪些权利和限制,以及我有什么应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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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一般不能强制要求员工加班。 首先来说说法律概念,所谓“强制加班”,就是单位不经过员工同意,强行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工作。这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也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这意味着,单位要安排员工加班,必须先和工会以及员工商量,得到同意才行,而且加班时间有严格限制。比如说,正常情况下每天最多加班1小时,特殊情况每天最多3小时,一个月累计不能超过36小时。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比如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等,单位安排加班不受上述协商程序和时间限制,但这种情况也必须是真正的紧急状况。 如果单位违反规定强制员工加班,员工有权拒绝。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条,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员工还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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