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首先是合法原则。这意味着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主体方面来说,用人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劳动者也必须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从内容方面看,合同条款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比如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这里强调的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就是合法原则的体现。 其次是公平原则。它要求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要公平合理,不能一方只享有权利而另一方只承担义务。比如在工作报酬方面,要与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相匹配。如果用人单位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在合同中设定明显不合理的条款,让劳动者承担过多的义务,这就违背了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维护合同双方利益平衡的重要保障。 再者是平等自愿原则。平等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一方凌驾于另一方之上的情况。双方都有平等表达自己意愿的权利。自愿则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必须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威胁对方签订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明确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平等自愿原则是劳动合同订立的基础。 然后是协商一致原则。这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就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进行充分的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签订合同。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可以就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重要事项进行讨论和沟通,最终形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合同条款。如果双方没有就合同条款协商一致,合同就无法成立。 最后是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诚实守信,如实告知对方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用人单位要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职业危害等信息,劳动者也要如实提供自己的学历、工作经历等情况。如果一方隐瞒重要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或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诚实信用原则是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和合同履行的重要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