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隧洞是否有征地补偿?
我家附近要进行打隧洞的工程,施工方要占用我家土地。我不太清楚这种打隧洞的情况,到底有没有征地补偿呢?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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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隧洞是否有征地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征地补偿的概念。征地补偿就是国家因为公共利益的需要,把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时,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理的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如果打隧洞工程需要征收土地,那么肯定是要有征地补偿的。比如,施工方要永久性占用土地来建设隧洞的主体工程、附属设施等,这就属于典型的征地情况,按照法律规定,被征地的村民或者集体经济组织能得到相应补偿。补偿的费用会包括土地补偿费,这是对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安置补助费,是为了安置因为征地而失去土地的农民;还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 不过,如果打隧洞只是临时占用土地,比如临时搭建一些施工设施、堆放材料等,一般是给予临时用地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所以,临时用地和永久性征地的补偿情况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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