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都有哪些类别,其内容都应该有什么?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遗嘱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别: 第一,自书遗嘱。这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遗嘱。通俗来讲,就是遗嘱人自己亲自书写遗嘱内容,把自己对财产等事务的安排都写清楚,最后签上自己的名字,写上书写的具体日期。比如,老张自己写了一份遗嘱,把自己名下的房子留给儿子,在遗嘱结尾处签上自己的名字,还写清楚了哪年哪月哪日写的这份遗嘱,这就是一份自书遗嘱。 第二,代书遗嘱。当遗嘱人自己不能书写或者书写有困难时,可以找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例如,老李因病无法亲自书写遗嘱,他找了老王和老赵作为见证人,让老王代写遗嘱内容,写完后老李、老王和老赵都在遗嘱上签了名,还注明了日期,这就是代书遗嘱。不过要注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第三,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现在很多人会选择用电脑打印遗嘱内容,但是必须有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在场,并且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每一页都签名并注明日期。比如,老陈用电脑打印了一份遗嘱,找了两个朋友作为见证人,他们三个人在遗嘱的每一页都签了名,还写了日期,这份遗嘱才符合法律要求。 第四,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比如,老孙通过录制视频的方式立遗嘱,他在视频里说了自己财产的分配情况,同时有两个见证人也出现在视频里,说出自己的姓名,并且视频中明确记录了年、月、日,这样的录音录像遗嘱才有效。 第五,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比如,老周在突发疾病生命垂危时,在两个见证人的见证下立下口头遗嘱,但后来他病情好转,能够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了,那么之前的口头遗嘱就无效了。 第六,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遗嘱人到公证机构,按照公证机构的程序和要求立下遗嘱,由公证机构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这种遗嘱的证明力相对较强。 关于遗嘱的内容,一般来说应该包含以下方面:首先,要明确遗嘱人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让别人能清楚知道这份遗嘱是谁立的。其次,要详细说明遗产的范围和具体情况,像房产要写清楚地址、面积等信息,银行存款要说明在哪个银行、大概有多少金额等。然后,要表明对遗产的分配意愿,把每一项遗产都明确分配给具体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另外,还可以在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负责在遗嘱人去世后执行遗嘱内容。最后,遗嘱人要签名并注明日期。总之,遗嘱的内容要清晰、明确、合法,这样才能在遗嘱人去世后顺利执行,保障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