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与子女共同共有的房子在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我家有套房子是父母和我共同共有的,现在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房子的处置、权益分配等方面有什么法律规定。比如父母要是想卖掉房子,需不需要经过我的同意,我对这套房子有哪些权利等。希望能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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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基于共同关系,共同享有一物的所有权。当房子是父母与子女共同共有时,意味着父母和子女对这套房子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这就表明,如果要对这套共同共有的房子进行买卖、抵押等重大处分行为,必须经过父母和子女全体一致同意才行。除非家庭成员之间事先有其他特别的约定。 从权益分配角度来看,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各共有人一般不能请求分割共有财产。不过,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例如家庭关系破裂、一方出现重大经济困难等情况。 另外,在对外债务方面,如果因为这套房子产生了债务,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七条规定,共有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可以要求父母或者子女中的任何一人承担全部债务,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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