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房产证加子女名字后房子归谁?

我家房产证原本是父母的名字,最近父母打算加上我的名字。我有点担心,加了名字后这房子到底归谁呢?是父母和我共有,还是有其他说法?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是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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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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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母房产证上加子女名字后,房子的归属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从法律层面讲,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重要凭证。当父母在房产证上加了子女名字,通常意味着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了变更,从原本父母单独所有,变为父母和子女共同所有。这就好比一件物品,原本是一个人拥有,现在变成了多个人一起拥有。 在共有关系中,又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房屋享有所有权。比如,父母和子女约定了各自所占房屋的比例,像父母占70%,子女占30%,那么在处分房屋或者分割房屋权益时,就按照这个比例来进行。这种情况常见于父母和子女对房屋的出资有明确划分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而共同共有是指共有人对房屋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一般在父母和子女没有明确约定份额,且基于家庭关系时,通常认定为共同共有。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除非有重大理由,否则不能请求分割房屋。重大理由一般是指共有人在生活中遇到重大变故,如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需要大量资金治疗等。当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比如父母和子女协商一致分割房屋,或者因某些法定原因导致共有关系结束,才会对房屋进行分割。分割时,一般会考虑共有人对房屋的贡献大小等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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